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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修法!一讀通過》
烏來區業者可於溫泉專用區申請建築使用說明

自19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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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修法!一讀通過》
烏來區業者可於溫泉專用區申請建築使用說明

自1987年翡翠水庫興建完工後,《都市計畫法》將鄰接之周圍區域訂為「大台北水源特定區」,本特定區內列為保安保護區,只能進行造林並維持山坡地平整,不允建設、旅館經營等,造成原本列屬於保護區內的烏來觀光風景區之在地經營業者,成為違法經營,每年需受《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》對違規開罰,業者對此感到相當無奈。

2014年,二十七年後的今天,經多年研議所提案新增的溫泉專用區,希望讓地方業者、觀光資源與環境生態的永續與維繫,得以共生並存。

詳下列「新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自治條例」三讀議案條文對照表橘框所列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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